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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祥在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7 查看次数: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日)
陈 玉 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邢台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总结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王会勇作了重要讲话,为做好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担负起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纪委常委会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守职责定位,创新工作理念,狠抓任务落实,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市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纪律,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注重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又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占比分别为59.8%、35.1%、3%和2.1%,体现了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把组织的关怀、对干部的负责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充分体现监督执纪的综合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坚守责任担当,既从严执纪、正风反腐,又树立正确导向、敢于容错纠错,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二)严明党规党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让纪律的权威树起来,让敬畏纪律成为共识共行。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信访稳定等工作中存在的履职尽责不到位、推进落实不力问题,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共问责89人。严明换届纪律,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79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两准则、四条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执纪审查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修订《邢台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分细则》,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两谈一会”,以强有力的督导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三)创新工作理念,推开“扎捆滚动”执纪监督。在市直单位、市直较大系统、县级纪委、县(市、区)委统筹巡察和乡镇纪委五个层面,探索推行了以“扎捆滚动、砸核桃留仁儿”为理念的执纪监督新模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破解“人情干扰重、熟人监督难”,构建起“纪委无闲人、监督无盲区”工作格局。通过开展“扎捆滚动”执纪监督,各项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一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快查快结、通报曝光、持续发力,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1件,纪律处分505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00批次276件,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二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反腐惩恶不手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190件,纪律处分3697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508人,移送司法机关100人。三是坚持“打虎”“拍蝇”并重。全市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61人、乡科级干部848人;聚焦基层“微腐败”开展专项整治,共组织处理14765人,纪律处分1476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四是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全市共问责党组织221个,问责领导干部1192人,组织处理272人,纪律处分827人。五是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82件,纪律处分435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933人主动交代问题,568人被从轻从宽处理。
(四)强化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一是深化政治巡察。九届市委完成四轮对44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共发现问题线索458件,涉及524人。二是创新巡察方式。整合市县两级巡察力量,创造性推行县(市、区)委统筹巡察,完成四批对94个乡镇和76个县直单位的统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949件,涉及306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60人,有效破解县级巡察“巡不深、察不透”难题。三是加大巡视巡察整改力度。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一对照三治理”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整改,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同时,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服务联络作用,为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提供良好服务保障。
(五)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一是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33个派驻纪检组全部组建完成,制定《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细则》,确定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实现对市一级70个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持续深化。二是稳步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担当主责,市纪委切实负起专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市县同步推进,扎实做好人员转隶、监委组建、机制建设等工作,为2018年有序推进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夯实基础。三是积极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责分开。市纪委机关明确4个执纪监督室专司日常监督并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5个纪检监察室专司执纪审查,使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改变了以往监督力量分散、审查队伍不够专业的问题,实现了盘活资源、力量重组的良好效果,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2017年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9729件,同比增长162.5%;立案4190件,同比上升35.1%。
(六)严抓教育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始终以更严的纪律、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作风,锻造监督执纪铁军。一是发挥好“头雁效应”。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锤炼领导干部敢于担当、敢打敢拼的作风,凡监督执纪重大任务、纪检监察重要阶段性工作,都要坚持领导干部比一般干部“作风更实、纪律更严、标准更高”,做到率先垂范、争做标杆。特别是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市县两级纪委班子成员全部走出机关,深入乡村基层,与贫困群众面对面,现场追责实打实,起到强大示范效应,有力带动了整体工作开展。二是提升全系统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教育,坚持学规则用规则,着力提升文明办案、依规办案、安全办案意识和素质,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竞赛,我市代表队获全省竞赛二等奖。三是勇于刀刃向内。坚持“打铁者更要做铁打的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约束,对触碰纪律底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处理、绝不手软。全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69起,立案审查13起,4人受到纪律处分。
一年来,市纪委常委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破解了许多长期制约监督作用发挥的难题,创造了许多增强执纪效果的亮点工作,一些做法得到了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权威媒体给予报道。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鼎力支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负重托、牢记使命,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当前,全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还不够严格,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还存在一些监督空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制定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政方针,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键在于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在于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细化、层层落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一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以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要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党,决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决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四要着力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能力水平。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的纪检机关履行职责的总依据。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对党的纪律、党的纪检机关两章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对纪检机关职能职责、工作内容进行了拓展和深化。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坚决把党章规定落实到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既不断增强原则性、战斗性,又不断增强科学性、精准性。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既要体现法纪的刚性,又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的柔性,做到刚柔并济、相辅相成,增强工作综合实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其加强党性锻炼,不断锤炼政治能力,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要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注重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大力弘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供纪律保证。
(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蹄疾步稳深入推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着力抓好转隶和监委组建工作。各级党委要担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负总责,当好“施工队长”;纪委要负专责,纪委书记要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要吃透中央精神、领会改革意图,把重点难点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想透,加强协作配合,做好人员转隶和人事安排,在今年春节前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着力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科学调配人员,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按时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特别是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要着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
(三)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推动成风化俗、成为习惯。要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自觉摒弃特权思想,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婚丧嫁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强化明察暗访,坚持快查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潜滋暗长、反弹回潮。要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开展“四紧盯四严查”: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行为;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节礼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顶风违纪行为;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严查庸懒无为、吃拿卡要等行为;紧盯领导干部在纠正“四风”中责任担当不够问题,严查不履责、不尽责、不落实等失职失责行为。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目标,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党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宗旨意识;紧扣基层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广泛开展调研,摸清摸透矛盾和问题,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要在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切中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必须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的要求,紧盯党内政治生态,延伸放大震慑效果。要实现市委巡察全覆盖。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把所有党政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完成对50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确保九届市委“两年一次全覆盖”目标落实;要突出政治巡察,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各县(市、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的编制、人员要于2月底前落实到位,配齐配强县级巡察队伍。要深化统筹巡察。完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加大对市县两级巡察人员、工作、成果的统筹力度,完成对306个乡镇(办)和县(市、区)直单位的巡察任务;统筹巡察要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检查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要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大问题对照检查和整改力度,加强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对账”“要账”;对共性问题普遍开展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扩大巡察成果。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有针对性地强化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严起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制止,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五看”要求和“四精”标准,做到“四个深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大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深化“两谈一会”运用,使批评教育、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接受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行为,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要营造干净干事创业环境。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运用,加大对勇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干部的支持力度,营造“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氛围,树立“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导向,决不允许故意犯错误、犯重复性错误、犯原则性错误。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继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到精准发现、实施精准惩处、坚持精准施治,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聚焦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腐败问题;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惩治力度。要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着眼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综合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等因素,立足教育挽救,强化政策感召,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放大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牢牢守住底线,确保办案安全。要做好执纪审查“下半篇”文章。针对系统性、区域性、多发性的腐败问题,注重剖析体制机制原因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报告,推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警示教育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坚定人民立场,人民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集中,就要治理、解决什么问题。要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重点开展三项集中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抢占掠夺等行为,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深入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反腐惩恶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紧盯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压到县乡和相关职能部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各县(市、区)党委、纪委要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
(八)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党的组织优势,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要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特别是省、市委重点工作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推动深入整改。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执纪,又要具体指导下级纪委更好地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职能和权限,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加强县(市、区)纪委执纪监督机构建设,强化对县(市、区)直属部门的综合监督;赋予乡镇纪委监察职能,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
(九)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实施“素质提高工程”,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始终忠诚于党。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着力提高政治能力,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考量和解决问题;着力提高学习能力,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善于用历史、文化、哲学的思考破解现实问题;着力提高专业能力,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本领,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着力提高执行力,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抓落实,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着力提高创新能力,抓好“扎捆滚动”执纪监督工作规范完善、拓展延伸,强化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实现检举举报平台、远程指挥、视频会议市县全覆盖。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模范机关。要发扬敢担善为作风。领导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带头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获取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要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站台”,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要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发生;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接续奋斗,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