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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查看次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2021年五一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抓好作风纪律建设,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特别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丝毫不能放松警惕,做到自警自省自重,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不聚集;对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向教职工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红脸出汗,提醒教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守住行为底线,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纪律建设持久战,做到文明过节、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礼品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结合九届省委十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着力查处办公用房整改结束后再发的顶风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从快从严从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学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校园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3650019;3650021               
举报信箱:xtxyjw@163.com
 
 
 
                               中共邢台学院纪委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