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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祥在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查看次数: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2日)

陈 玉 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邢台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全市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王会勇作了重要讲话,为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6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着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政令畅通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类案件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

加强对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执行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

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切实维护换届纪律的严肃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我市“7·19”特大洪灾发生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主动作为,迅速启动了对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10名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实施问责,促进了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着力推进正风反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1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8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5人,乡科级干部484人。

驰而不息纠“四风”。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重要干部和关键领域,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3起,处理49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37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4件。

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开展“两谈一会”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载体,全市共开展提醒谈话6838人、组织约谈547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344次,谈话函询277人。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党员干部的“小节”“小错”,言出纪随、露头就打,组织处理和党政纪轻处分占到立案总数的78.5%。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坚定不移地查处严重违纪问题,全市共给予党政纪重处分686人。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极少数”,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2人。深入开展涉刑党员干部专项清理工作,落实党政纪处分623人,其中公职人员278人,有效巩固了“不敢腐”的震慑态势。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17503件,整改完成17306件,完善制度1076项,查处问题14798件,批评教育10932人,组织处理1259人,纪律处分1247人,移送司法33人。开展问题线索“清仓”行动,顺利完成消减70%存量的目标。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小官贪腐”专项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着力推动工作创新,增强纪律检查工作实效

创造性开展“两谈一会”,推动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了《关于开展“两谈一会”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通过以上率下、强化督查、定期通报、严肃问责等措施,推动“两谈一会”扎实开展,推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探索开展市级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2016年,正式启动市级巡察,完成了对6个县(市)18个乡镇的常规巡察和对各县(市、区)换届风气的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023件,按程序交办市县相关部门办理,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

实行容错(误)免责,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制定了《邢台市干部容错(误)免责办法》,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及时启动容错免责程序,全市共处理适用容错(误)免责问题6件,涉及6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宽容失误、爱护干部的政治生态。

——着力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积极开展市直派驻机构改革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协调组织、编制等部门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并制定了相应“三定方案”,人员调整已经全部到位。

率先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指导邢台县、广宗县率先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为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全面部署、加强调度,推动全市19个县(市、区)纪委顺利完成了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任务。

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出台了《邢台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定期报告工作、约谈、巡察、考核等方式,督促各级各单位履职尽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 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

——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深化“三转”,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系统内各类培训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增强工作技能,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自身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市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7件,立案审查12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函询23人,维护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2017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重任

(一)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我们必须衷心拥戴核心、自觉维护核心、坚决捍卫核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工作中。

(二)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新要求。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绩但仍然任重道远的形势判断,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任务,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新要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新认识指导新实践,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是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转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正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判断,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正风反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管党治党责任不清、担当缺失,雷声大、雨点小,压力传导不下去、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禁而不绝,不收敛不收手的贪腐行为潜滋暗长,为官不为、慵懒无为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基层干部顶风违纪、肆无忌惮,侵害群众利益;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缺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以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精准发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做好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

(一)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在巡察监督、执纪监督和案件审理工作中,突出“五看”: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意识淡漠,奋斗精神缺失,甚至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与共产党人的信仰背道而驰的问题;看是否存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七个有之”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的问题;看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是否存在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经常的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要加强对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斗争,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对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要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督促各级党组织执行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要经常约谈函询、“两谈一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微杜渐。领导干部对于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如有问题要深刻认识、迅即整改,受到诫勉谈话的,应当说明整改情况,接受组织监督。第一种形态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用足用够用好;要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指导,进一步修订完善“两谈一会”实施意见。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自己开展“两谈一会”、批评教育、谈话谈心等情况,推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紧紧围绕换届期间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抓住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县级领导班子这个重点,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挡在门外。认真梳理排查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建立并及时更新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确保风清气正。

(二)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四查”:查资金支出。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全面监控公务消费资金来源,重点查纠套取资金、乱摊派等问题,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切断违规消费的“财源”。凡是设有“小金库”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查制度执行。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婚丧喜庆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着力解决制度执行力差的问题。查工作作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大力整治“文山会海”,严肃查纠脱离基层脱离群众、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特别是精神不足、担当不足、落实不够等问题。查领导责任。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去产能、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以及出现问题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对发现问题线索多、交办线索查否率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突击检查;对查否问题线索被上级查实的,要严肃问责。紧密联系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常抓不懈纠“四风”。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口号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以小见大、以小带大,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畅通监督渠道,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效率和质量。开展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采取分期分批宴请,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坚定文化自信,带动党风社风民风持续好转。深入推进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时苗还犊”、魏征、宋璟等历代清官廉吏故事,提炼抗大精神、吕玉兰精神的内核,大力弘扬优良传统文化。汲取邢台家规家风、乡规民约、官德箴言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因子,引导干部群众崇廉尚廉、向善向上,让新风正气蔚然成风。

(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深化问题线索“清仓”行动,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涉及县乡换届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要摸清各地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运用好谈话函询,建立谈否函否重点抽查机制,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实现对所有县(市、区)市管干部立案全覆盖,强化第三、第四种形态震慑效果。开展“天网2017”行动,追逃防逃并举,促使出逃人员早日归案。

大力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各级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围绕土地征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特别是扶贫等重点领域,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厉查处。坚决整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的“村霸”和宗族势力。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巡察、督查,加大交办、督办问题线索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对查否的问题线索由上级纪委抽查,一旦查实严肃问责。针对省纪委“百村调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施治,切实加以解决。

严把案件质量关、安全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四风”类、责任追究类等案件办理情况,着力解决在审查、审理程序以及实体、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确保办案安全,严格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案件查处一件、曝光一件,发挥震慑作用。健全实施“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件,督促发案单位查找症结、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系统梳理、充分利用忏悔录,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组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强化督查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强化明责、确责、督责、考责、问责,构建推动责任落实的完整链条。要修订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班子集体、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委各组成部门和纪委(纪检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细化责任清单,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考核。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重点之一,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约谈,重点约谈党委(党组)“一把手”,督促各级党组织限期整改。下级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年底组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委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落实责任纪实制度,全程记录、全程留痕,纠正虚化弱化现象。

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实施办法,敢于碰硬、敢于问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总结“一问责八清理”经验,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紧盯巡察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查问题、上追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推动标本兼治。今年,重点清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国资监管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问题,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等,对失职失责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各级纪委每年要对问责情况进行盘点,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我市容错(误)免责办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把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实验、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区分开来,把推进发展的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区分开来。鼓励对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主动纠正。凡主动纠正且挽回、减少损失的应予宽容,凡对存在错误故意隐瞒、视而不见、不主动纠正的要严肃问责。

(五)深化巡察监督,彰显利剑作用

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好巡视工作。加强服务保障、沟通联络,配合上级巡视组完成对我市的巡视工作。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照单全收、优先处置,按要求反馈结果,加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促被巡视单位积极整改、确保实效。学习借鉴上级巡视成功经验,指导我市巡察工作。

充分发挥市县巡察机构作用。市县巡察机构已经建立,人员均已到位。新机构、新班子、新队伍要有新气象。要坚持政治巡察,紧扣党的六项纪律,盯紧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搞好市委巡察工作谋划,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程序和规程,促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巡察方式,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等方式,提高巡察监督实效性。充分运用巡察结果,对整改不力、移交问题线索查处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积极与上级巡视对接,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形成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力量互助、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市级重点巡察市直单位和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大巡察频次,扩大覆盖面,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县级重点巡察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探索异地巡察、交叉巡察,破解“人情干扰”,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

(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保障

拓展纪检体制改革成果。针对“两个为主”尤其是执纪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不到位问题,建立完善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工作机制,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职制度。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医院、工业园区纪检机构和纪检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履职要求,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通过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人员和机构均调整到位。要注重内涵发展,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完善考核机制,对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的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必要时对被监督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精准监督执纪,把更多力量和精力投入到监督执纪问责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实际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充分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做好今年各级换届工作,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努力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配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改进考察评价机制,对敢担当、善作为、实绩好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干部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执纪、廉洁用权,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自身正、过得硬、言传身教,履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实施办法,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要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研究制定监督执纪人员与所联系地区、单位领导的联系工作办法,规范对外交往。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大讨论,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打探案情、打招呼说情、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善作善成,撸起袖子加油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来源:邢台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