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9 查看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
为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按照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精神和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贯彻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实行季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从2016年9月起,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把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统计,经单位盖章,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学校纪委(主楼1016房间,联系电话:0319-3650021)。
2、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明确一名具体联系人(纪检委员),写明联系电话,按时进行报送,上报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参考依据。
中共邢台学院纪委
201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