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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13  查看次数:

根据市纪委《“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开展“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遵守“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执行《准则》、《条例》,切实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促进邢台学院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要认真按照市纪委《“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执行的各项工作。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按照校党委《关于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开展《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搞好学习辅导和研讨交流,切实将《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

(二)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开展学习《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或知识测试,检查党员师生是否掌握了《准则》和《条例》的基本内容,检验学习效果。

(三)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教师签订《党员干部践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承诺书》。

(四)结合《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1、由校纪委组织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收看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2、各基层党组织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党员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

(五)做好阶段总结。从第二季度开始,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季度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情况进行总结,重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等。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书面向校纪委报告。未按时报告或贯彻执行措施不力的,校纪委将约谈相关责任人。

(六)开展督导检查。2016年9月15日前,校纪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听取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对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情况进行汇报,并将书面汇报材料交监督检查组。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建议。

2、走访座谈。召开师生党员代表座谈会,通过座谈、调查问卷、知识问答(或测试)等形式,了解被检查单位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情况,检查党员师生对《准则》和《条例》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听取他们对本部门本单位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的评价和存在问题的反映。

3、实地查阅。现场查看被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有关材料。包括:制订的具体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采取的主要措施,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和座谈讨论等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或知识测试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签订《党员干部践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承诺书》情况;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学习体会等。

校纪委将把《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日常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学习不实,执行不力的,将约谈部门负责人,督促整改。对无视党的纪律,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将从严查处,严格追责,点名通报。

中共邢台学院纪委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