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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查纠“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查看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纪委、邢台市监察局《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邢纪字[2015]88号)精神,狠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现就做好我校“双节”期间查纠“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加强“双节”期间查纠“四风”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实际行动,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严肃查纠“四风”问题

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约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院系部书记,传导责任和压力。各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部署和开展“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要将此《通知》精神作为专题传达到每个师生,并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提要求、立规矩、定措施。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要严明纪律和规矩,严查发生在师生身边的“四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监察室。重点查处以下突出问题:

1、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2、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3、大操大办婚丧事宜;

4、利用职权免票游览参观;

5、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6、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7、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8、违规收受师生礼品礼金等。

三、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从严从重处理,予以通报曝光。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职责范围内干部师生发生严重违纪问题,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甚至说情包庇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50019;3650021

监督举报邮箱:xtxyjw@163.com

监督举报信箱:主楼一层大厅纪委、监察室信箱

中共邢台学院纪委

邢台学院监察室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