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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查看次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净化节日风气,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根据省纪委《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监督检查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做好“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八个坚决禁止”

各二级党组织、全校教职工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八个坚决禁止”:

1、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旅游参观;

2、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和节日物品、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3、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4、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5、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6、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7、坚决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8、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纠正“四风”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省纪委的八条禁令,狠刹国庆、中秋期间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部署和开展“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要反复强调纪律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个党员、每名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有关规定,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各类“四风”问题。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加强“双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纪委、监察室。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校纪委、监察室将从严从快查处,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319—3650019;3650021

举报邮箱:xtxyjw@163.com

举报信箱:主楼一层大厅纪委、监察室信箱

附件: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发现问题线索清单

中共邢台学院纪委

邢台学院监察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