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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查看次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201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市纪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邢纪办[2016]9号),就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纠正“四风”的重要性,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纪委《通知》中的八条禁令,狠刹新生入学、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部署和开展“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要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查各类“四风”问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纪委、监察室。校纪委、监察室将开展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通报曝光,对职责范围内干部师生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50019;3650021

监督举报邮箱:xtxyjw@163.com

监督举报信箱:主楼一层大厅纪委、监察室信箱

附:《中共邢台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2016年9月13日